汉川市人民法院招聘3名劳务派遣制书记员的公告

来源: 办公室 时间:2023-08-29 15:33:07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录取适合法院工作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劳务派遣制书记员3名。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29日后出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

6.打字速度不低于50个正确字/分钟;

7.具有法院工作经验的优先;

8.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在公开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影响期限的;

6.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9日—8月31日;

2.报名方式:将报名资料发送至1007976645@qq.com邮箱,咨询电话0712-8388094;

3.报名资料:报名登记表(在汉川市人民法院官网下载)、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学信网认证材料、个人银行征信记录;

4.资格初审:汉川市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对符合条件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初审的,进行电话告知。请报名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二)笔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内容:岗位综合能力测试

(三)职业技能测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内容:打字录入测试

(四)体检

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最终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总分成绩依次替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汉川市人民法院政治部对其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的人员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人投诉、举报的,经调查属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或者有举报经查不属实或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统一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至汉川市人民法院工作。

在聘用审批阶段,考生在签订合同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注意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本《公告》由汉川市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报名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