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遭遇车祸致残 汉川法官送赔偿款到家
时间:2016-01-13 15:35:13
新年伊始,汉川人民法院刘隔法庭法官冒着寒风,将40余万元赔偿款送到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的吴某家中,获得群众一片好评。
2014年1月4日,吴某乘坐客车时被杨某驾驶的外省籍大货车撞成重伤,伤情经鉴定为精神障碍七级伤残,面部瘢痕组织九级伤残,花费医疗9万余元,急需后期治疗费用8万余元。吴某女儿不满周岁,其父母均系残疾人,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母亲平时都是轮椅代替日常出行,家庭生活十分拮据,吴某的受伤使这个原本困难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吴某受伤后,因肇事当事人均在外省,加之涉赔金额巨大,索赔变得异常艰难。无耐之下,吴某提起诉讼。
得知这一情况后,刘隔法庭当即立案,并为这一困难当事人办理了诉讼费缓减免手续,快审快结,依法判决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并执行回全部兑现款40余万元。
因吴某受伤,行动不便,刘隔法庭法官急当事人所急,在赔偿款到位后,本应由申请人到法院领取赔偿款项,但考虑到吴某的特殊情况,刘隔法庭法官从司法为民、便民的宗旨出发,决定到当事人家中为其办理领款手续,送款上门,方便当事人及时领到赔偿款。吴某家人从法官手中接到赔偿款时,既高兴又激动,连连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