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亲自协调 积案年前执结
汉川法院腊月二十七日执结一起中止十七年的执行难案
时间:2016-02-16 09:32:21
腊月二十七下午,汉川法院院长李学伟在孝感开完会后返回汉川,他亲自主持协调后,一起长达十七年的中止执行案件以执行和解并履行完毕的方式圆满执结。
1998年元月,汉川某实业公司向张某借款10万元,出具收据约定了还款时间及利息。后实业公司还款20000元。1999年底,张某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双方达成偿还本金8万元及利息的协议,并由法院制作了调解书。此后,因实业公司歇业、注销,没有履行能力,此案依法律规定中止执行。
从2015年开始,法院执行人员想方设法联系上了商贸公司原经理肖某,长期不断地与其交心谈心,宣传法律。肖某深受感动,向法官表示愿在有生之年替公司还债,向社会昭示为人诚信的价值观。然而肖某多年来也因数起外地诉讼案件未得到执行,本人也没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再次陷入僵局。
2016年初,肖某联系到以前的老朋友,双方决定合作一项新的购销合同。在征得朋友同意后,肖某向法院提出愿以白酒一批抵还原公司欠张某的债务。经肖某和张某多次协商,两人达成一致意见。
由于在随后的具体履行交接方式、运费、地点等细节存有争议,且肖某和张某间恩怨较多,导致二人发生了争吵,协议随时有不能履行的风险。若此案不能借此机会履行,则案件执行基本无望。
经承办人层层汇报后,院长李学伟同志决定亲自听取案情陈述,亲自做双方当事人工作。2月5日(农历腊月二十七下午),李院长认真接待了肖某和张某二人,耐心倾听了双方的想法,仔细地做双方工作,及时制止了双方争吵和肢体冲突。下午5时,双方均被李院长蕴含的“法、理、情”的长谈深深打动,在执行局和法警队工作人员见证下履行了交接手续。
至此,这起长达17年的纠纷终于彻底划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