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解决一个诉求 实质化解两个争议
一场打架引发了民事、行政纠纷两起案件。近日,汉川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在审理一起行政纠纷时,通过践行“抓前端、治未病”理念,以行政诉讼案件调解为“小切口”,深挖诉“源” 通过调解化解了相关联的民事纠纷,原告撤回起诉,从根源上解决两起纠纷,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冲动打架引发的民事和行政“两案”
王某和饶某是同为汉川某食品厂的员工,某日二人因工作琐事发生口角,饶某一时冲动,挥拳相向,重击王某头部和肋部,王某倒地不起,当场报警。经医院诊断,王某第9根肋骨骨折。因办案需要,接警派出所委托司法鉴定所进行伤情鉴定,司法鉴定所在事发一周内出具伤情鉴定报告,鉴定王某受轻微伤。
事发两个多月后,当王某再次来到医院复查时,医生告诉她又有一根肋骨骨折。王某认为第二次骨折也是饶某殴打所致,遂要求派出所重新进行伤情鉴定。派出所认为此时离殴打行为的发生已经过去两个多月,超出鉴定的有效时间,并且第一次鉴定及在医院住院时并未发现其他肋骨骨折,难以排除其他因素导致了新的骨折的可能性,因此不予鉴定。王某不满处理结果,将派出所诉至汉川法院,另以侵权损害为由起诉饶某,形成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两案。
并案处理究“根源” 对症下药化纠纷
汉川法院行政审判庭受理案件后,法官朱文涛了解案情后,未就案办案,而是坚持纠纷一次性彻底解决理念,迅速抓住该案核心争议焦点,认为两案的核心在于王某未获得合理赔偿,其起诉派出所的目的是为了明确伤情,进而为索赔提供依据。
承办法官秉持实质性化解纠纷的理念,从民事赔偿方面着手,积极与原告王某沟通,围绕其诉求反复与饶某联系,抽丝剥茧解开当事人心结,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摆事实、讲道理,建议双方多沟通协商。
最终,经过多轮的沟通化解,王某与饶某就4万元赔偿金达成和解,双方在诉前调解中心签订调解书,王某也撤回了针对派出所的行政诉讼申请,至此,一起行政争议圆满化解,并促成一起侵权损害纠纷案件调解结案。
该案的处理是汉川法院全面落实诉源治理工作向纵深推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有力实践。既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也消除了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情绪,做到了民事争议和行政争议同步实质性化解,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下步工作中,汉川法院将继续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继续坚持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作为行政审判的着力点,把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作为工作的落脚点,灵活适用调解措施解决好行民交叉问题,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