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法院“夏季烈火”执行利剑再出鞘

来源: 办公室 时间:2022-10-19 11:02:12

9月3日,汉川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再次集结,开展“夏季烈火”第七次周末专项执行行动,全力以赴攻坚克难。

8时30分,汉川法院执行局12名干警集结完毕,分乘3辆警车前往沉湖镇,共对6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进行了查找。每到一处执行现场,执行干警都通过耐心释法析理,对其说服教育,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对于被执行人不在家中的,执行干警采取对被执行人家属释法说理的方式,敦促被执行人尽早履行。对于家中无人的,在门口张贴公告及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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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一个小时,我联系一下家人,尽快把钱还上......”,迫于被拘传的压力,被执行人李某军在和家人取得联系后,主动履行2万元并就余款达成和解。

2020年,因买卖合同纠纷,李某军被徐某华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李某军偿还徐某华拖欠货款11万元。待判决生效后,李某军却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徐某华便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向李某军发出执行通知书后,李某军在偿还1万元后,就以各种理由拒不偿还,9月3日上午,李某军被执行干警堵在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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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被执行人肖某民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被告,法院判决后,规定期限内,肖某民尚欠原告钟某松医疗费和鉴定费共计3万余元未支付。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向其释明不履行法定义务将会被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严重后果,肖某民表示并不是不想履行,只因身患肝硬化,高额医疗费致其经济状况一直不好,连本带利支付存在一定的困难。经过执行干警两个小时的调解,原告表示考虑到被告的经济情况,愿意做出让步。最终,案件以被执行人肖某民支付申请执行人钟某松医疗费和鉴定费3万余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延迟履行期间利息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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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共拘传3名被执行人,执结案件7件,其中执行和解2件,在强制执行措施的震慑下5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到位金额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