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法院:执行干警廉洁司法二、三事

作者: 执行局 时间:2014-12-26 08:11:15

近年来,汉川法院执行局突出干警司法廉洁建设,不断筑牢干警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全局干警在执法办案中,严守廉洁纪律、严格公正执法,以身正树形象、以身净促公信,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与信任。现撷取该局干警廉洁办案的三个事例,以期对全院干警有所借鉴。

 

1、刘中祥廉洁办案折服双方

 

申请执行人王某,系一名80后工人,2012827日起在汉川市某农贸经营部从事棉花加工,未约定工资,也未签劳动合同。2012830,王某工作时受伤,经汉川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农贸经营部须支付王某伤残补助金、工资等计146522.14元。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冻结农贸经营部经理王某某(系私营企业主)帐户资金20万元。

 

王某某找到执行员刘中祥,提交了数份病情证明单,反映自己身患癌症,银行帐户内金额系贷款治病和经营急需的资金等情况,要求在6万元以内解决案件,并承诺给付现金金8万元直接交承办人,其中2万元由承办法官自己安排。

 

刘中祥非常同情王某某的境遇,之前也在其居住地调查,发现王某某在村民中口碑非常好。但同情归同情,案件归案件,他毫不犹豫立即拒绝。同时,他也寓法于理,多次与王某及其代理人沟通。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2014114,王某某代表经营部一次性赔付王某13.5万元,王某放弃1522元。双方均感到满意。

 

2、张云堂巧拒贿礼解难题

 

张云堂同志在办理一件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案中,穷尽手段执行到了被执行人夫妻陈某、李某存款35000元,李某交款3000元,共38000元。可本案应执行标的额为44000元,即使申请人略作让步,仍有差距。此时,被执行人已无可执行财产。

 

陈某的妻子李某是一位明事理的人,但此时她在交款   3000元后,也害怕法院采取下一步的执行措施。于是,她通过本市某知名企业家,找到执行法官说情打招呼,该企业家在与法官沟通后,实实在在感受到法官公正办案、不辞辛苦、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内心非常敬佩。他乘法官不注意,把一个信封放进张云堂同志的包中,张云堂在发现信封后,立即跟科长、局长汇报,第一时间当面清点,发现是4张价值2000元的购物卡。经过研究,他们想出了一个巧妙的解决办法,将此卡交到内勤,想法兑现成2000元现金,作为兑现款入帐。此时,总共兑现款达40000元。经申请人同意,放弃了4000元。最终此案顺利执行完毕。

 

3、匡伟低调拒收礼物

 

匡伟同志在执行历年积案时,想方设法为一位台湾老太太执结了一件多年积案。老太太非常感谢,托人从上海黄浦区寄给匡伟同志一大盒台湾原产地茶叶。匡伟同志在1028收到顺丰速运的包裹后,连箱都未拆,当即交给执行局内勤处理。他说:“虽然案件执结了,但这是我份内工作,这个心意我领了,但礼物不能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