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群力解事工作法,消除相邻纠纷“心上事”

来源: 办公室 时间:2024-12-27 16:30:31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对老百姓来说,他们身边每一件琐碎的小事,都是实实在在的大事,有的甚至还是急事、难事。近日,汉川市人民法院福星人民法庭联合沉湖镇政府、福星水陆派出所、沉湖镇司法所及李花村村委会等多元解纷力量,合力化解了一起邻里纠纷,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汉川市沉湖镇某服装厂因厂房扩建问题与相邻房屋的屋主张某发生矛盾。该服装厂距离相邻房屋原有2米通道,因机器升级厂房扩建,需拆除原有围墙,将通道缩短至90cm后新建围墙。服装厂的经营者何某认为厂房扩建未超过前期与村委会商定的承包范围,张某则认为工厂靠近居民区存在噪音扰民、排污等影响,坚决阻挠施工。双方多次就施工问题报警,经民警调解后矛盾仍未得到化解。

10月18日,张某与何某及其家属再次因扩建问题发生争执并升级到肢体冲突,冲突导致何某家属受伤,公安机关到场处理后依法将张某行政拘留五日。此时何某已将原有厂房围墙拆除,扩建处于停滞状态,双方纠纷依然存在。

为妥善解决邻里纠纷,防止“民转刑”事件的发生, 12月20日上午,福星人民法庭会同沉湖镇政府、福星水陆派出所、沉湖镇司法所及李花村村委会共五家单位统筹协调,在沉湖镇综合治理中心共同进行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福星法庭李洪波法官用心释法析理,从邻里关系角度切入,从维护双方权益角度出发,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并向张某讲解打伤他人的民事责任及相关后果,规劝双方换位思考,相互谅解,消除对立情绪。村委会也承诺解决张某所述关于排水隐患的问题。经过多方劝解,张某终于卸下顾虑,答应不再阻挠厂房扩建,服装厂得以继续正常施工。

多元解事,群力防事。提升治理精细化水平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集众智、汇众力,从大局处着眼,在细节处发力。汉川法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注重与各部门紧密合作达到多元联动解纷的效果,强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和关口把控,把小事做透,把细处做精,精准堵住工作“堤坝”上的问题“蚁穴”,把问题解决于基层,把风险化解于无形。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