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头”更“上刑”! 汉川法院判处首例贩卖新型毒品依托咪酯案

来源: 办公室 时间:2024-10-10 14:54:19

看似是普通的电子烟油,吸食起来格外“上头”。其实,这种“上头电子烟”含有依托咪酯成分。9月13日,汉川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贩卖新型毒品依托咪酯案件。这是依托咪酯被正式列入管制类精神药品以来,汉川法院审结的首例涉贩卖依托咪酯毒品犯罪案件。汉川法院联合汉川市检察院组织汉川市福星小学、汉川高中50余名师生旁听庭审。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4年4月,被告人马某在汉川市东街道向被告人黄某贩卖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烟弹2次,共计12枚,收取毒资人民币3300元。2024年2月至4月,被告人黄某在汉川市城区向他人贩卖含依托咪酯烟弹11次,共计12枚,收取毒资人民币565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明知是毒品而向他人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黄某明知是毒品而多次向他人贩卖,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马某、黄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黄某向未成年人贩卖毒品,依法从重处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结合二被告人量刑情节,依法对被告人马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对被告人黄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0元;追缴二被告人涉案毒资,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二被告人均当庭表示服从判决,未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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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吸食依托咪酯会影响人的思维、情绪、意志,长期大量吸食或导致死亡,同学们,作为未成年人,你们一定要认识毒品对个人、对家庭、对社会、对国家的危害……”庭审结束后,法庭就案件的警示作用和毒品的危害性进行了阐述,给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禁毒宣传教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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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到,依托咪酯俗称“烟粉”,非法吸食后会呈现头痛、站立不稳和类似醉酒的状态,大量吸食会出现脾气暴躁等影响人的情绪、思维和意志行为的精神障碍,甚至会引起死亡。依托咪酯成瘾患者会影响整个家庭的经济、生活状态,甚至危及家庭成员的人身安全。

 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健委于2023年10月1日起正式将依托咪酯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不法分子将依托咪酯添加进电子烟弹,即意味着吸食该类电子烟弹就是吸毒,贩卖该类电子烟弹就是贩毒。

“上头电子烟”是毒不是烟,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要注意防范,自觉抵制不良诱惑,守住法律底线,珍爱生命,远离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