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法院发出首份未成年被害人《家庭教育指导令》

来源: 办公室 时间:2025-01-24 16:50:39

近日,汉川市人民法院向一起刑事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的监

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并邀请市妇联干部与家事审判团队法官一同对该监护人进行了全面的家庭教育指导。这是汉川法院发出的第一份针对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的家庭教育指导令。

2024年12月,汉川法院在审理涉被害人小雨的三起刑事案件中,发现小雨父母作为低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因忙于工作,对小雨缺乏有效沟通,没有及时、全面关注小雨的生理、心理变化和情感需求,忽视自我保护教育,致其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在分别与3名男子接触过程中多次遭受性侵害,其中2名男子是通过手机网络社交平台交友后发生性关系。小雨的监护人属于未依法全面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和监护职责。

为此,汉川法院依法对小雨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对小雨监护人予以督促指导。指导令发出后,为切实提升监护人家庭教育的认识和能力,汉川法院家事审判团队和市妇联领导对小雨的监护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家庭教育指导,指出他们在家庭教育中的缺位情况,责令其依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密切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和情感需求,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网络的监管,创造良好的家庭生活环境,同时,注重亲情感化,给予孩子足够的关注和陪伴,帮助其治愈心灵创伤,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小雨监护人在认真阅读并签收了《家庭教育指导令》后表示:“通过今天的家庭教育指导,作为家长,更加明白自己担负的监护责任和社会责任,也更加清楚了我们家家庭教育的问题所在,将想办法解决家庭教育缺位的问题,也会花更多的时间陪伴、关心、引导孩子,对孩子使用手机加强监管,感谢法院和妇联对我们小家的关心”。

今后,汉川法院将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依法办案与促推治理相统一,扎实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与家庭、学校、社会同向而行、协同发力,切实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用法治力量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法官寄语: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良好的家庭教育是一个孩子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希望每一位家长切实承担起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用爱筑起最温暖的港湾,守护孩子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