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执行涉农案 司法为民保春耕

来源: 办公室 时间:2022-02-25 15:12:32

近日,随着最后一笔兑现款发放到当事人手上,该起涉28名农户诉武汉市东西湖某渔药经营部产品责任纠纷系列案得以成功执结。

诉讼维权益

2019年初,黄某才在武汉市东西湖某渔药经营部购进一批“蓝苔克星”水质改良剂。同年2月,王某等28名农户在黄某才处购买了该水质改良剂拟除去饲养小龙虾的水池内的青苔,施用后造成大批农户虾池内的黑叶藻草及虾苗死亡。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王某等农户多次投诉、信访无法解决,2021年4月,王某等28名农户向汉川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由武汉市东西湖某渔药经营部、黄某才共同赔偿28户农户各项经济损失50万元。

执行护民生

调解生效后,二被告以经营部没有赔偿能力,要找生产厂家为由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无奈之下,28户农户于2021年8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是一起典型的涉案人数较多、影响较大的民生案件。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汉川法院执行局当即成立执行专班,四下武汉,向二被执行人释法明理,晓以利害,多次组织双方洽谈和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赔偿50%人民币,余款用有效期内新批号的渔药抵偿的执行和解协议。同时,为减少被执行人损失,执行干警督促渔药经营部将未销售的三十余吨渔药收回,返回江苏生产厂家,换回新批号的渔药。由于农户较多,部分农户没有继续经营养殖,部分农户早已去外地务工,执行干警又多次组织农户代表座谈,让农户互相之间进行渔药调剂处理。同时敦促二被执行人迅速将筹措到的26万余元执行款转入法院执行专户。为了不误农时,赶在新年开春之前了结此事,执行专班加班加点,连夜制作赔偿清单明细,组织农户代表物色新批号渔药仓库及发放点,将一千四百余桶渔药准确无误发放给所有涉案农户。第二天,再进户收集农户的身份证、开户银行卡等信息,为当事人办理领款手续,直至最后一笔执行款兑现完毕。


案件执行款集中发放_副本.jpg


“两年多了,本以为我们这个事是没有指望了,真没想到法院执行法官这么负责,为我们讨回了赔偿款,这下春种有望了,真的太谢谢你们了……”领到赔偿款的贺某群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