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执行+执前和解”,汉川法院新机制实现执源治理“开门红”

来源: 办公室 时间:2025-02-11 08:41:19

近日,汉川市人民法院创新“预执行+执前和解”机制,成功促成三起涉特殊主体的执行案件执前和解并兑现,实现了2025年执源治理的“开门红”,将矛盾纠纷化解于执行之前,促使末端执行向源头治理、强制执行向自动履行转变,不仅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案情回顾

申请执行人湖北某公司与汉川某单位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经审理,判决汉川某单位向湖北某公司支付30余万元及逾期付款损失。判决生效后,汉川某单位未按期履行义务,湖北某公司遂向汉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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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过程

汉川法院收到执行申请后,发现该案属于涉行政机关特殊主体案件。执行局高度重视,决定采取“预立案”形式,向被执行单位发送《预立案告知书》,督促其主动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并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将面临强制执行的法律后果,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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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调解过程中,执行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引导双方理性沟通,最终促使双方达成执前和解。汉川某单位主动履行了全部债务,湖北某公司也向法院出具了履行完毕的情况说明。一起执行案件从“强制执行”变“主动履行”,以最有利于纠纷解决的方式完成了案结事了、实质解纷。双方当事人对法院的高效工作和调解结果均表示高度满意。

该案的成功化解,为涉特殊主体案件的执行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汉川法院运用该机制成功化解另2件涉特殊主体案件,通过“预立案+执前和解”机制,法院在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前主动介入,促成当事人和解,有效减少了执行案件的增量,减轻了执行压力。同时,执行局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避免了因强制执行对被执行单位造成负面影响,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汉川法院执行局将以此次“开门红”为契机,继续深化“预立案+执前和解”工作,推动执行工作向源头防控、前端治理延伸,同时加大执行力度,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更多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