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解企业账户冻结 助企复产支援抗“疫”

作者: 张波来源: 汉川法院 时间:2020-03-07 10:10:32

   3月6日,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对被申请人中交某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通过网上平台解冻。微信图片_20200331101511.jpg


   “陈法官,我是中交某有限公司的诉讼代理人,为公司在非常时期复工复产,参与招投标重大项目,受公司委托,向你院提出申请解除保全,我公司承诺在疫情过后如约履行余下货款。”

    3月6日,中交某有限公司的诉讼代理人范某向该院案件承办法官陈绪武网上递交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望解燃眉之急。
   案件承办法官陈绪武收到信息后,立即核实、研判该企业提及事项,考虑到疫情期间该公司复工复产需要,他即时与申请人沟通协调,债权人也表示理解同意该公司偿还承诺和解除保全申请,当日作出裁定,依法通过网络执行平台解冻。 

   翌日,该公司召开国内经营复工视频会,统筹做好经营条线疫情防控和经营复工。

   2016年3月8日,湖北某混凝土有限公司汉川分公司与中交某有限公司签订供应预拌混凝土的买卖合同,合同总量为10万立方米,总价约3100万元,合同约定了付款、结算方式和违约责任等。后经结算,该公司仍下欠湖北某混凝土有限公司汉川分公司货款864.9万元未付,遂成诉。

   2019年11月12日,该院依法对其银行存款账户在限额900万元范围内进行了冻结。同年12月17日,经该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还款协议,由中交某有限公司向湖北某混凝土有限公司汉川分公司2020年1月20日支付货款500万元,余款同年5月30日前付清。

   中交某有限公司按协议履行了第一期还款义务。因该公司复工复产,参与招投标重大项目需要,2020年3月6日,该公司提出解除银行账户冻结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