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妙化解股东纠纷 能动司法实现共赢

来源: 办公室 时间:2023-10-17 17:17:55

近日,汉川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不仅有效维护了股东合法权益,也彻底化解了公司内部纠纷,扫除企业发展障碍,让企业能够继续快速稳步发展。

当事人向法庭赠送锦旗.png

2005年8月30日湖北某纺织有限公司设立,原始工商登记股东和其他实际出资人于2005年10月20日签订协议约定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不再增加新股东。后续由于公司发展需要吸纳资金,原始股东们便重新吸纳了一批新的投资人入股,其中包括了该案的被告B某和C某。原告A某系公司成立时的原始股东,其认为B、C两人进入股东不符合公司规定, B、C不具备股东资格,遂向法院提起股东资格确认之诉。

城北人民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通过认真调查发现该案不仅涉及股东的权益,还影响公司的发展与存亡,若处理不当,后果较为严重。在与原被告沟通后发现该公司长期以来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是一家健康的企业,涉诉是因股东之间在公司经营理念上产生分歧。承办法官从公司发展和当事人切身利益上反复与原被告进行沟通,原被告就公司经营发展重新各抒起见,最终握手言和达成共识,原告撤回起诉。

7月21日,湖北某纺织有限公司向城北法庭送来锦旗,称赞法庭全体干警是为企解忧的“法律卫士”。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汉川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秉持解纷发展共赢的理念,从维护企业合法利益、促进经济发展角度出发,坚持因案施策、因企施策、调解释法,为企业发展打造高品质营商环境,为汉川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