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汉川法院组织洗钱罪案件旁听庭审活动
来源: 办公室
时间:2023-02-27 10:47:48
2月21日,汉川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陈某涛涉嫌犯洗钱罪一案,此次庭审特别邀请了中国人民银行汉川支行相关工作人员、武警汉川中队官兵30余人参与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2021年11月4日,被告人陈某涛在明知贩毒人员钟某虎、邹某飞(已起诉)换虚拟币是为了购买毒品的情况下,仍通过他人联系刘某并约定兑换价值150万元的虚拟币(中文名泰达币)。2021年11月5日,贩毒人员与毒品送货人接头,收到并确认毒品后,将虚拟币的收款网址转发给邹某飞,邹某飞等人为确定兑换的真伪,让冯某、刘某向该网址赚了5个虚拟币(价值30元人民币)到邹某飞提供的网址,后邹某飞得知有警车在接货现场,提出终止兑换虚拟币,并向被告人陈某涛支付了5万元“定金”。
当日下午,公安民警将上述涉毒人员抓获,并在涉案车辆中查获净重27989.97克毒品疑似物(俗称“麻果”)。经鉴定上述毒品疑似物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某涛明知是毒品犯罪,通过其他支付结算方式帮助转移资金,情节严重,应当以洗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陈某涛自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退出违法所得五万元,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量刑情节等进行了举证质证,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意见。该案经合议后择期宣判。
该案警醒大家,洗钱犯罪其实离我们每个人并不遥远,应提高守法意识,不要被高额报酬所诱惑;增强风险意识,对来源不明或明知是违法犯罪所得的资金要保持头脑清醒,守好自己的存储账户信息,远离洗钱犯罪,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