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检“两长”同庭履职 法治守护汉江安澜

来源: 办公室 时间:2024-06-20 10:16:51

521日,汉川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环境资源类行政公益诉讼案。汉川法院院长陈志坚担任审判长,汉川检察院检察长张毅军出庭支持起诉。被告汉川市某乡人民政府乡长作为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

汉川市检察院起诉称,汉川市某乡人民政府对辖区内汉江河道堤防管理范围内养殖场、预制板厂长期未拆除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及妨碍河道行洪的违法情形,未依法履行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及防洪监管职责,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在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后,该乡人民政府仍未依法履行职责,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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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公益诉讼起诉人通过举证、质证的方式,向法庭出示了被告行政机关怠于履职的证据,阐明了其依法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审判长陈志坚主持庭审,引导双方对案件的事实以及本案争议焦点进行质证和辩论。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庭审环节,某乡人民政府对涉案养殖场、预制板厂未拆除造成环境损害及未及时履行监管职责的事实无异议,同时提出目前已将影响河道安全的隐患全部消除,后续将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着力健全完善监管机制进行全面整改。鉴于隐患已消除,检察院当庭变更了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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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过程中,审判长围绕案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详细讲解了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呼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社会各界行动起来,共同保护生态环境,共同守护美好家园。

庭审中,被告某乡乡长作为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积极发声并当庭表示将以个案整改助力执法监管能力整体提升,彰显了府院联动促进行政争议及时有效化解的良性互动效果。

庭审当天,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汉川市金东方学校学生等近60人旁听了庭审。

由于案情复杂、涉及公共利益,该案将择期宣判。 

法检两长同堂办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是汉川法院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实际行动服务保障流域综合治理、护航汉川高质量发展的一个缩影。下一步,汉川法院将继续秉持生态保护优先、服务绿色发展的审判理念,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用司法力量助力美丽汉川、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