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法院:司法技术嵌入调解机制 助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执行过程中,司法鉴定在查明案件事实,确定讼争标的价格等方面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2016年5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公布施行以来,我院立案庭司法鉴定中心严格遵照《通则》规定启动相关司法鉴定程序,适时委托鉴定机构出具专业鉴定文书,为审判、执行案件提供了大量有效的科学依据。同时,将司法鉴定程序嵌入案件审理和法院调解全链条,有效防范了潜在社会矛盾的发生,积极化解了当事方深层次矛盾,既彰显了法律的力度,又体现了人性的温度。
一、司法鉴定积极参与审前调解活动,有效防范社会矛盾的扩大
近年来,汉川市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建设工程类案件数量大幅增加,一直存在调解难、审理周期长等现实问题,给司法公信力带来负面影响。汉川法院司法鉴定中心积极作为,优化办案模式,将鉴定程序置于诉前,推动纠纷化解在前端,积极参与诉源治理,做到繁简分流,有效缓解办案压力,提高办案效率,切实为当事人减轻诉累。
为实现诉讼流程的加速运转,汉川法院对可能需要鉴定的案件,明确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和诉讼风险,预估诉讼所需费用、所耗时间和人力成本;对各种纠纷解决程序利弊进行对比,促使双方当事人对是否需要鉴定准确掌握,进而作出合理选择;对申请司法鉴定的案件,在调解平台上登记为在线解纷案件,再组织开展听证和委托鉴定工作,减少因等待鉴定造成的时间浪费。通过诉前鉴定,可以为诉前调解提供依据,促成诉前调解协议达成;当当事人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也可以提前固定无争议事实,为后续案件审理打下基础,形成原告主张有根据、被告给付有依据、法院审理有证据的矛盾纠纷处理的有利态势。
2023年7月21日,在汉川法院调解平台推送的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四原告诉被告汉川市分水镇某村村民委员会擅自拆毁其所有位于被告土地上原四屋砖瓦厂的房屋而产生纠纷。纠纷发生后,双方多次协商无果,且双方分别找到的两家不同的鉴定机构就同一标的所作出的鉴定意见差异很大,使得人民法院诉前调解无价格依据参考。此案推送至鉴定中心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充分的沟通,确立了鉴定范围、目的,并依法选择了评估机构,开启了诉前鉴定。同时,要求双方当事人签订承诺书。通过上述操作模式,把调解的重心落脚在固定双方争议范围上,使双方明晰鉴定目的,而且一致同意此诉前鉴定意见的证据效率,使得调解有根据,赔偿有依据,并有望将此纠纷化解在诉前。
二、司法鉴定积极参与法庭调解活动,有效促进当事人定纷止争
近三年来,汉川法院立案庭司法鉴定中心共受理各类司法鉴定案件300余件,鉴定意见有效利用率100%,无鉴定引发的矛盾发生。为提高当事人鉴定风险意识,促使当事人理性参与鉴定活动、正确履行举证责任、谨慎选择鉴定手段,汉川法院把公开透明贯穿于委托鉴定全过程。运用科技司法阳光操作,增强司法透明度。在选择评估、拍卖机构时,实行摇号制,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进行机构选定,实现同步录音、录像、记录,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到场对摇号选择过程进行监督,整个司法鉴定、评估运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在阳光下进行,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适时引用调解机制,减轻当事人诉累。在严格规范司法鉴定流程管理的同时不断细化服务措施,引入司法鉴定调解理念,把调解贯穿于鉴定工作的全过程。一方面,从鉴定的技术角度、鉴定程序、鉴定风险、诉讼成本、鉴定结果等方面向当事人释明,纠正当事人的模糊认识,打消其侥幸心理和拖延思想;另一方面,细致了解案情,找准平衡双方利益的最佳方案,指导当事人运用调解方式缩小分歧、解决纠纷。积极引导司法鉴定人、机构法律顾问发挥专家优势,参与纠纷调解,合力化解矛盾纠纷。
在原告殷某诉汉川市某环保材料厂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所建的轻钢别墅涉及建筑材料质量、建设工程质量、维修加固方案、损失大小等四个项目的鉴定。汉川法院受理该委托后,发现该案跨了省,且鉴定费用高,后一项鉴定需以前三项鉴定结论作为依据,鉴定周期较长,我们组织前二项鉴定后,觉得本案如果以修缮的方式处理的话,就无需启动第三项、第四项鉴定,这样既节省了办案周期,又降低了当事人的负担。于是主动跟承办法官沟通,也一同配合做通原告的工作,后来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将现金赔偿变更为实物修缮,使该纠纷及时化解,本案中,因司法技术参与诉讼调解,使当事人找到解决纠纷的途径,泛起弯路,同时节省办案成本,减轻当事人的负担。
三、司法鉴定延伸判后执行和解活动,有效促进生效法律文书履行
司法鉴定、评估工作,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重要环节,其鉴定评估意见具有专业性较强、证明力较高的特点。司法评估对于执行标的物的拍卖变价提供价格依据,能有效促进执行工作提质增效,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案结事了起到关键性作用。三年多来,汉川法院立案庭司法鉴定中心共受理本院执行局及相关庭室移送的各类司法评估类案件200余件,为司法拍卖执行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保障,助推解决执行难问题。
立案庭司法鉴定中心多次应邀参加执行法官组织的执行和解活动,针对执行标的物协商议价,主动提供司法技术层面的帮助,通过网络询价、市场调查等方式,为当事人双方提供执行标的物的变价参数,引导当事人双方在最接近市场行情价格范围内达成协商议价和解协议,既简化了执行中的鉴定环节,又降低了诉讼成本,减轻了当事人的负担。
2023年5月,汉川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杨某与被执行人阳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执行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就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海南省海口市一套房产进行协商议价,双方在协商单价时有小的分歧,执行法官遂邀请司法鉴定中心工作人员参加,协助开展了网络询价,并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了市场调查,确立了基准价后再组织双方议价,引导双方在接近市场价格的基础上达成了和解协议。此案因议价准确,挂网拍卖立即成交,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实现案结事了,双方当事人均十分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