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扫路上的司法暖光

来源: 综合办 时间:2025-07-10 10:34:00

劳动者的每一份辛劳都应被时光温柔相待,而法治的光芒,正是守护这份温柔的坚实羽翼。

近日,一场关于环卫工人受害赔偿案件的调解故事,便在法理与情理的交织中,化作司法为民的生动注脚——当意外突降打破平凡日常,当弱势群体的诉求遇见多元主体的博弈,汉川市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如何以法理为尺、以情理为度,让法律化作撑伞的手掌,为困境中的劳动者擎起一片希望的晴空?

环卫工遇祸维权陷困境

张某是一名普通的环卫工人,每日起早贪黑,为城市的整洁美丽默默付出。然而,天有不测风云,20248月,在一次日常工作过程中,张某被一辆电动车撞伤,肇事者当场逃逸,至今下落不明。张某不仅承受着身体伤痛的折磨,还要面对因伤产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和生活压力。

在求助无门的情况下,张某决定拿起法律武器,将雇佣她的某园林绿化服务公司起诉至汉川法院,要求公司赔偿其在提供劳务过程中遭受的损失。

倾听与共情

法院受理此案后,鉴于张某因伤陷入经济困境,亟需资金治疗,而园林绿化服务公司认为事故系第三方肇事逃逸所致,自身不应担责,保险公司对赔付范围和金额存在疑虑,案件存在较大争议。为高效解决纠纷,承办法官立即针对争议焦点展开调解工作。

“我每天辛苦工作,出了事却没人管,现在看病都没钱,日子“我每天辛苦工作,出了事却没人管,现在看病都没钱,日子可怎么过?”调解初期,张某情绪激动,向法官哭诉道。

“您每天起早贪黑的辛苦,我们大家都清楚。先别着急,我们会依法依规帮您妥善处理,绝不会让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落空。”法官话音刚落,张某攥着纸巾的手渐渐松了劲,而园林绿化服务公司代表态度强硬,坚称 “是电动车撞的人,公司不该背这个锅”,保险公司则反复强调保险条款的具体约定,对赔付数额持谨慎态度。

 面对僵局,法官耐心倾听各方诉求,待气氛缓和后,才开始释法说理。

释法与平衡

“企业确实没有直接过错,但《民法典》第 1192 条规定... 承办法官向园林绿化服务公司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的法律条文,明确指出:“根据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虽然事故由第三方造成,但在第三方逃逸的情况下,公司作为雇主不能免除相应责任。积极处理此事,既能保障员工权益,也能维护公司的社会形象。”

 同时,承办法官也向保险公司说明,此次事故符合保险理赔条件,从化解矛盾、履行社会责任的角度,希望其能合理确定赔偿金额。窗外的梧桐叶沙沙作响,阳光透过调解室窗户,在双方当事人脸上织出明暗交错的光影。

破冰与和解

在多番释法析理与利弊权衡中,法官还通过案例对比、风险分析等方式,帮助各方明晰诉讼可能面临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和败诉风险,引导大家互谅互让。

经过多轮调解,在法官的主持下,三方终于放下成见,达成调解协议:某园林绿化服务公司通过保险公司一次性向张某支付伤残赔偿费 80000 元,住院伙食和营养等费用 4200 元。

拿到赔偿协议书的那一刻,张某眼含热泪,激动地说:“感谢法官,多亏了你们,才这么快解决了我的治疗费难题,让我心里的大石头终于落了地!”

而公司代表也表示,这次调解让他们深刻认识到保障员工权益的重要性,今后会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和员工保障工作。    

当张某颤颤巍巍的走出法院时,晚霞正温柔地漫过法院青灰色的穹顶。司法的温度,从来不是高悬的天平,而是俯身倾听的姿态,是让每个劳动者都能在法治的阳光里,稳步前行。正如承办法官在结案记录里写的:“法律不仅要定分止争,更要成为弱者手中的伞,寒夜里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