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亲售金生纠纷 司法纾困护民生
近日,汉川市人民法院刘家隔法庭的调解室内暖意融融,当事人刘姐紧握着承办法官的手再三致谢,言语间满是释然:“本以为被‘自家人’坑走的血汗钱再也追不回来了,多亏法官帮我理清了这桩‘亏心账’,保住了好几年的积蓄!”这场因生日宴上“托熟人办事”引发的黄金买卖纠纷,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圆满化解,既为当事人追回了欠款,更以鲜活案例厘清了人情往来中的法律边界,让法治温度浸润烟火日常。
案情回顾:一句“帮忙”,黄金变现变“变卦”
2025年5月,一场温馨的家庭生日宴上,小叔子带着女友王某回家为母亲庆生。席间,王某看到嫂子刘姐佩戴的黄金首饰,主动搭话提及当下黄金行情向好,称自己能帮忙将首饰变现,承诺给出每克1000元的价格。
碍于亲戚情面,更想着“自己人办事放心”,刘姐未多犹豫,便将总重20多克的黄金首饰交给了王某。可没过多久,刘姐偶然得知,王某竟在她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以每克750元的低价将黄金卖出,且全部卖款都被其占为己有。
气愤的刘姐找上门理论,王某自知理亏,当场承诺按照此前约定的每克1000元价格,赔付刘姐2万元。当日,王某支付了1000元欠款,并立下书面字据,保证两个月内还清剩余19000元。然而,约定的还款日期到期后,王某却彻底失联,电话不接、消息不回。百般无奈之下,刘姐只能放下“面子”,将这位“准亲戚”告上了法庭。
法院调解:人情不能越法理,“亏心账”算清“明白账”
调解室内,刘姐红着眼眶向法官倾诉委屈:“这黄金是我省吃俭用好几年攒下来的,本来想着托自家人办事省心,哪成想不仅被低价卖了,钱还被卷走,上门要账都要得脸红心跳,太憋屈了!”面对刘姐的控诉,王某起初还在辩解,称自己只是好心帮忙,并未从中赚取多少利润,试图以“人情”为由推脱责任。承办法官当即一针见血地指出核心问题:“你与刘姐明确约定以每克1000元的价格出售黄金,却私自低价处置并侵占全部款项,事后立下的还款字据,已然构成合法有效的债务约定。人情往来讲情面,但不能以‘人情’为借口赖账,侵占他人财物、违反约定,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在法官通俗易懂的释法明理和耐心疏导下,王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再推诿。
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王某于调解当日先行支付1000元欠款,剩余18000元于一个月内全部付清。签完调解协议的那一刻,刘姐长舒一口气,悬了许久的心终于落地;王某也郑重承诺,将按时履行还款义务,不再失信。
这起“托自家人办事”引发的纠纷,并非个例,而是基层生活中“人情与利益”交织矛盾的典型缩影。汉川法院刘家隔法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在处理此类纠纷时,既充分顾及当事人之间的亲情、友情牵绊,避免“一判了之”伤了和气,又牢牢守住法律底线,不徇私情、不越红线,用柔性调解化解刚性矛盾,让“亏心账”变成“明白账”,让当事人在解决纠纷的过程中感受到法治的温度。
下一步,汉川法院将持续聚焦群众身边的“小事、琐事、烦心事”,深耕基层司法服务,用通俗的语言释法、用灵活的方式调解、用有力的举措维权,切实化解人情往来中的各类纠纷,守护好百姓的合法权益,让法治理念融入日常烟火气,让公平正义触手可及。
法官说法
亲戚朋友之间互相托办事,是人情社会的常见场景,但“人情”绝不能替代“规矩”,更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结合本案,法官提醒广大群众,委托熟人办事需牢记以下三点,避免“好心办坏事”或“被熟人坑”:
1. 委托办事,“明明白白”才安心。即便委托的是亲戚、朋友等熟人,也务必明确价格、交付方式、款项结算、履行期限等关键信息,同时保留好聊天记录、通话录音、书面协议、字据等相关证据,切勿因“抹不开面子”而留下纠纷隐患。
2. 受托办事,“守规矩”是底线。接受他人委托后,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处置物品、交付款项,不得私自变更约定、低价处置财物,更不能侵占相关款项。一旦私自处置并侵占财物,不仅构成违约,还可能涉嫌侵权,需承担还款、赔偿等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触犯刑法,承担刑事责任。
3. 书面承诺,“签字就要认账”。无论是欠条、字据还是调解协议,只要是双方自愿签署、内容合法,就具有法律约束力。签字前务必仔细核对内容,签字后就必须严格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切勿心存侥幸拖延、赖账,否则将面临被起诉、强制执行等法律后果,还会影响个人征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