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交物业费起纠纷 高效执结筑和谐

来源: 综合办 时间:2025-04-02 15:31:41

小物业牵动大民生。近年来,物业费的话题热度居高不下,相关纠纷也日益增多。近日,汉川市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批物业合同纠纷,成功打开了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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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李某某、王某某等14人系某小区业主,2020年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与某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由该物业公司为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并对服务事项、收费标准进行了明确约定。按照合同约定,业主李某某、王某某等人应向物业公司支付20213月至2023年物业费共计15万余元。物业公司多次上门催收,却遭到李某某等人的连番拒绝,遂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决李某某等人支付拖欠的物业费。法院多次组织业主和物业公司进行调解,调解无果后,于20249月作出判决,各业主需向物业公司支付物业费共计15万余元。

执行过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业主仍拒不缴纳物业费,执行法官了解到本案法律关系明确、案件事实清楚、若强制执行判决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矛盾,还可能激化双方之间的对立情绪,于是决定用“背靠背”调解的方式,努力探寻双方利益平衡点。

执行法官多次登门,联合社区召开“圆桌会议”,促进双方达成和解。调解初始,业主情绪激动,表示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服务义务,在安保、保洁、工程维护上仅仅雇请了三个老人收集垃圾,并无其他保洁行为,且实际收费标准(一级)与备案收费标准(二级)不符,坚持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

执行法官听后在安抚业主情绪的同时,并向其告知物业服务费主要是公共服务收费,包括公共设备日常运行、维修和保养,绿化管理、保安、保洁等,“物业服务合同对小区业主均有约束力,业主有依照合同约定缴纳物业费等费用的义务。物业公司已提供基本的物业服务,你们以部分服务有瑕疵为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于法无据。”执行法官对业主解释道。

同时,执行法官劝解物业公司要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积极帮助业主解决实际困难。最终双方握手言和,李某某等人当即将所欠物业费交清,并预缴了2025年度的物业费。至此, 10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圆满执结。

这批案件的成功解决,充分展示了汉川法院执行法官在工作中坚持法理与情理相融合的工作方法。法官不仅依法保障了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还兼顾了业主的合理诉求,有效化解了双方的矛盾,最终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了力量。